用炯炯的目光盯着李白:“既然太白先生对自己的才华这么自信,朕便与你比试一番如何?若是你能赢了朕,这学部尚书之位就是你的了,若是你输了,你就给朕老老实实的担任学部侍郎,把你的才华施展出来,为朕的盛世皇朝锦上添花!”
“好!”李白顿时兴致盎然,“怎么个比法?”
“既然太白先生自认诗赋天下第一,那么朕就与你比比作诗!”刘辩不疾不徐的吐出了自己的条件。
不错,就是作诗,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剑客最敬重的是剑术高超的人,酒徒最佩服的是酒量大过自己的人,而刘辩相信一个诗人最敬佩的肯定也是才华超过自己的人,就像李白与杜甫惺惺相惜一般。要想折服李白,诗词歌赋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当然,刘辩也知道倘若公平条件下自己和诗仙赛诗,简直是自取其辱,班门弄斧,关公面前耍大刀,估计李太白说几句梦话都比自己想半辈子写出来的诗歌水准高。自己是穿越者啊,自己有金手指,我特喵的写不过你还盗不过你吗?
“哈哈……天子可要一言九鼎,君无戏言哦!”李白大喜过望。
虽然自己能够盗诗,但刘辩还是惧怕李白的超级天赋,必须得加以限制,才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赢他,“朕还没说完,朕的条件是三步成诗!”
曹子建七步成诗,成为了才华横溢的代名词,但刘辩怕这样难不住李白,所以把条件定的更苛刻了一些。本来想说五步,但仍然害怕降服不了李白,所以话到嘴边改成了三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