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典民主具有直接民主的特征。直接民主表现为每一位公民能直接参加或有机会直接参加国家政治生活。在雅典,每一个公民都有权参加公民大会。议事会成员和陪审员尽管有年龄(30岁)和财产(无公共债务)方面的限制,但这是针对所有公民设定的。雅典取消了官职在门第和财富方面的限制规定,全部采用抽签制,所有的公民都可以参加议事会、陪审法庭,都有机会担任执政官、财务官等官职。军职虽采用了选举制,但这主要是从军事官员需具备指挥作战的能力来考虑的,而且军事官员也没有门第和财富的规定。
在评价民主政治时,民主化的程度必须高度重视。评价雅典的民主化程度,有两个参照标准:一是国民,一是公民。国民指的是一国的所有居民,公民只是国民的一部分。就国民而言,雅典在古典时期之盛时,国民约有40万人,公民的总数加上他们的配偶、子女约为10万人,公民实则只有两三万人,而经常参加雅典政治活动的只有6000人。如果以公民作为参照标准,雅典参政人数确实达到了较高程度。而且,如前所述,每一个公民在理论上都有机会参与国家的决策、管理和司法审判;特定时间内参与国家政治活动的人数占公民总数的比例也非常高,如果将公民大会的与会者、陪审员、各种官员计算在内,这个比例可能超过三分之一。但是,如果以国民作为参照,妇女、外邦人、奴隶等社会阶层都没有政治权利,享有政治权利的人数占国民总数的比例可能与其他城邦相差无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