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的“常”在《道德经》帛书中,也名之为“恒”,所以,“常道”也可称之为“恒道”;由于在现象世界的存在中,“天”表现为最大的存在形式,所以人们有时也象征性地以“天道”、“天理”或“大道”称呼“常道”;另外,在中国传统哲学中,“常道”也被称为“太极”、“太一”、“无极”、“太虚”等,如“易有太极”[3]、“主之以太一”[4]等。以上名称在本质上是同义的,其从有限性的“可道”形态指向无限性的终极形态,主要是对最终超越有限性的经验、现象的一种本体规定。
一般地看,在任何哲学研究中,对于层次、角度或视域的划分具有重要意义。每一种层次、视域决定着研究对象问题的范围、内涵和外延。比如,观察一张桌子,根据观察的视域不同,可以得出不同的结论。从桌子自身的形态而论,它是一张木制的工具;从这张桌子与其相邻的桌子而论,它是一张有别于相邻桌子的桌子;从一个教室而论,它只是教室的一张桌子而已;从一个学校而论,它是这个学校的一种公用财物;从整个自然界的存在现象而论,它是工具性存在;从宇宙的存在和发展而论,它是由无数粒子构成的物质,如此等等。一种观察视域的变化,就意味着对象和结论的不同,在“可道”世界或经验世界中,每一种结论都具有现实的价值和意义。问题是,有没有一个终极的视域,使研究对象和具体结论无法出现?答案是肯定的。在中国传统哲学本体论中,这样一个终极的视域,就是“常道”本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