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回是书里写宝玉和众小姐还有李纨等迁入大观园后的第一个篇章,按说,宝、黛的爱情故事刚入佳境,大观园里又有那么多重要的角色,该有多少故事可写啊。到第二十四回,该接着写那些公子小姐的“正传”才是,怎么忽然笔锋一转,却先将场景移到了远离大观园的市井,下半回虽写大观园,却将黛、钗、探、惜等一律靠边,将“舞台追灯”,去圈定了一个三等丫头小红!这回的回目竟是“醉金刚轻财尚侠义,痴女儿遗帕惹相思”。
据书里交代,小红是在宝玉他们搬进来之前,怡红院还是空置状态时,被父母安排到那里去看守空房的。这一笔也很有意思,进一步印证我在前面的分析,就是林之孝本姓秦,与秦可卿来自同一背景,秦可卿“画梁春尽落香尘”后,他虽然不必跟着去死(秦可卿是“义忠亲王老千岁”那边违法藏匿到宁府的,他那一家是“老千岁”未坏事前赠送过来的,性质有些区别,不是“私盐”是“官盐”),但毕竟来历不洁,所以在荣国府里必须低调,那样安排女儿也算既实惠也隐蔽。但后来元妃下旨让宝玉和众姐妹住进大观园,宝玉选了怡红院,带进一群有头有脸的一、二等丫头,小红就只能屈居三等了。小红也曾想在宝玉跟前争个宠,无奈平时根本近不了身,偶然一次恰好别的丫头都不在,去给宝玉倒了杯茶,宝玉却问她是否也是自己屋里的,而且刚好遇到给宝玉提洗澡水回来的秋纹和碧痕。那两个发现她“乘虚而入”,大为愤慨,后来就跑到下房去对她兴师问罪,这样当然就更加深了小红的忧患意识。她就进一步决心抛开宝玉,丢掉幻想,另谋前途,回目里说她“痴”,其实她是非常清醒,是个“醒女儿”(这样的三个字恰可与“醉金刚”相对仗)。她在外书房偶然见到贾芸,就勇敢地下死眼把对方看个清楚,后来又在蜂腰桥上,近距离地用与旁人的对话和眼神儿与贾芸“传心事”;她丢了块手帕,知道是贾芸捡到了,贾芸通过坠儿把自己的手帕转给她。她的故事一直延续到第二十七回,她明知那是贾芸的手帕,却认下为自己的,又把自己一方手帕,再托坠儿交付贾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