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质理论产生的历史背景
类型学起源于古希腊,人们运用分类学(characterology)将人们区分为种种不同的类型。希波克拉底(Hippocrates,460B.C.—370B.C.)提出的四种气质(temperament)类型的原型,也被称为人格的体液说。每一种气质类型的界定是依据哪种体液占优势来确定的,即如表6-1所示。
表6-1 希波克拉底的“体液心理学”
(摘自E.Jerry Phares,林淑梨、王若兰等译:《人格心理学》,268页,台北市:心理出版社,1991年)
我国教育学家孔子也用类型说将人分为“狂”、“狷”、“中行”三种人格类型,狂者积极进取,狷者谨畏不为,中行介于二者中间,是依中庸而行的人。孔子还将人划分为“知”、“仁”,他认为:“知者乐水,仁者乐山,知者动,仁者静。”
20世纪30~40年代,德国开展了性格学的研究,形成了三种不同类型的研究阵营:其一是精神医学者的研究,如德国精神医学者霍夫曼(H.Hoffman)从生理学的角度对历史上各种人物性格进行了考察,试图分析性格结构造成因子。最具影响力的是德国精神科医生克瑞奇默(E.Kretschmer)在《体型与性格》(1921)一书中,提出了体型类型说。他通过对精神病患者体型的观察和测定,认为体型与气质有关(见表6-2)。其二是心理学家的研究,如施特恩(W.Stern)《差异心理学》,彦休(W.Janensch)《融合类型论》。彦休兄弟携手研究遗觉像与性格的关系(见表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