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在网上热议的话题之一,就是有关黄圣依当年与星辉公司解约这件事。原本已经事过境迁,当年的事情双方各退一步得到了彻底解决。目前的黄圣依在个人发展道路上也比较顺风顺水,很多人早把这件事情淡忘了。 而就在前几天,杨子在参加一档节目当中,又谈起了这件事,并且发布他的爆料,为黄圣依当年的解约事件鸣不平。自然而然的就提到了当年黄圣依公布的“星辉五大罪状”,虽然没有明指周星驰,但当年星辉公司的董事长就是星爷,毫无疑问,这是“君子报仇十年后不晚”的架势。 当年解约的事情,相信很多网友还记忆犹新。官司打了一年多,一波三折。但是最后的结果怎样?黄圣依还是必须支付违约金。即便这样的结果,也是星爷的星辉公司做出了一定的让步,才最终得以比较圆满的解决。 至于所谓的五大罪状,双方各执一词,这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事情。但是我们从事实出发,黄圣依确实在作为星辉公司签约艺人的情况下,私自与其他公司签约。因为《男人装》引发的官司,不论从职业道德还是从法律层面上来讲,黄圣依都是不占理和绝对违约的。 如果没有《功夫》这部影片,没有周星驰的大力提携,那么当年的黄圣依可能成为家喻户晓的明星吗?被网友热追的“星女郎”也就不存在了吧?吃水不忘挖井人,这是最简单的道理。说白了,黄圣依名气大了,觉得在星辉公司之前签下的合同不公平了、待遇差了,仅此而已。 星爷的为人如何,这是人所共知的。他对于电影事业的专注和热爱,多过人情世故。他并不是一个善于社交的人,也不是明里暗里各搞一套那种人。由于他的耿直,影视圈里得罪了不少人,这早就不是什么新闻。有些人得陇望蜀,在商言商也就罢了,何必还揪出那些不在理的事情不放,明里暗里去指责别人呢?杨子的做法,小编颇不赞成。对于这件事你是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